《安徽医学》编辑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医学》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主办、安徽省医学会承办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安徽医学》依靠专家学者办刊的重要组织形式。为更好地发挥编委会的作用,加强编委会队伍建设,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医学》编委会是《安徽医学》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对编辑出版工作起到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第三条 《安徽医学》编委会的工作目标是努力将《安徽医学》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
第二章 职能任务
第四条 贯彻党的科学技术政策和“双百”方针,执行国家及安徽省出版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刊宗旨和办刊方向。
第五条 研究本刊的总体设计与导向,指导编辑部根据学科发展和广大读者的需要,制定编辑方针及报道计划。
第六条 对本刊栏目设置、刊载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承担组稿、约稿、审稿、宣传等工作,保证期刊学术质量。
第七条 收集读者、作者意见,研究解决期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关心编辑部建设和编辑人员的成长。
第九条 加强与国内外医学研究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期刊影响力。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十条 《安徽医学》编委会由本学科领域相关专业的国内外专家组成,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换届时,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必要时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第十一条 编委会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办事机构为《安徽医学》编辑部。
第十二条 编委会设主任委员1-2名,副主任委员、常务编委若干名,编委多名。设主编1名、副主编若干名。根据情况可适当聘请学术威望较高、对我刊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专家担任顾问、名誉主任委员、名誉主编、名誉编委等。换届时以上人员的产生由《安徽医学》编辑部提出建议名单,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审查批准,由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三条 编委会主任、主编的职责:
(一)编委会主任主持编委会并对重大问题作出最终决定;
(二)主编负责执行编委会的有关决议,指导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对照本章程规定的编委条件(第十七条),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安徽医学》编辑部审查,由《安徽医学》编辑部根据专业、年龄、地域等因素综合考虑提出方案;《安徽医学》编辑部可直接提名编委,并按规定报批。
第十五条 届中增减编委,由《安徽医学》编辑部提出,报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批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变动,由《安徽医学》编辑部提出,经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审查批准。主编、副主编的变动,由《安徽医学》编辑部提出,经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审查批准。由安徽省医学情报研究所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六条 定期召开编委座谈会,对于需编委讨论表决的事项,可通过召开编委会会议或采用通信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 编委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编委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秉公办事;
(二)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在职,且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三)治学严谨,在本学科或本专业领域内造诣较深,工作经验丰富,科研成果丰硕的专家或学科带头人;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爱本刊工作,并能承担一定的组稿和编审任务,积极参加编委会的活动;
第十八条 编委的权利:
(一)可在《安徽医学》纸刊及网站显著位置展示编委的学术风采;
(二)编委每年可免费获赠1套电子版《安徽医学》,以方便对编辑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进行监督;
(四)编委作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同等条件下能优先在本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免收审稿费,根据文章质量可减免版面费;
(五)享有本编辑部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编委的义务
(一)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参加编委会的会议和活动。研究期刊的总体设计和导向,根据学科发展动向和广大读者的需要,指导编辑部制定编辑方针及工作计划;
(二)把关稿件学术质量,确保期刊学术水平。在相应时间内完成编辑部送审稿件的审阅工作,对审阅的文稿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提出较为详尽的录用/退稿理由或修改意见;
(三)积极担任客座编辑,为《安徽医学》组织高质量的稿件;
(四)积极推广宣传《安徽医学》,提升期刊的影响力;
(五)及时或定期向编委会、编辑部反映对期刊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解决期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培养、推荐审稿专家和作者队伍。注意在本地区、本单位培养和发现编审人才,推荐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专家作为审稿专家或新编委人选。
第五章 青年编委的条件、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 青年编委的条件:
(一)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
(二)近3年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课题;
(三)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影响力论文;
(四)关心期刊发展,具有较强的撰稿、组稿、审稿、宣传能力,积极为科技期刊发展出谋划策;
(五)活跃在科研一线,治学严谨,学术态度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十一条 青年编委的权利:
(一)青年编委聘期3年;
(二)基本权利同第十八条“编委的权利”;
(三)在《安徽医学》相关渠道中,公开宣传展示青年编委信息;
(四)优秀青年编委,可续聘或在编委会换届时优先推荐为编委。
第二十二条 青年编委的职责义务:
(一)基本职责同第十九条“编委的义务”;
(二)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为本刊撰写高质量稿件至少1篇。
第二十三条 青年编委加入方式
(一)推荐:由编委会成员或编辑部推荐候选人;
(二)自荐:通过期刊官方网站或编辑部邮箱提交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等;
(三)申请:填写期刊提供的青年编委申请表,并提交至指定邮箱;
(四)审核批准:编辑部根据青年编委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优先考虑有相关经历者),报主办单位批准。
第六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四条 编委退出机制
(一)任期结束:任期结束后,除非经续聘,编委职务自动终止。
(二)辞职:编委因个人原因(如工作变动、健康问题、时间冲突、退休等)可以向期刊编辑部提交辞职申请。编辑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实并报主办单位。
(三)不称职或违规:2年内未为《安徽医学》开展组稿或审稿(长期不反馈审稿意见或拒审)等工作,解除聘任;如果编委违反学术道德或期刊规定,如涉及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其编委职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编委,解除聘任。
第二十五条 青年编委退出机制
(一)任期与年龄:青年编委任期结束后,除非经续聘,否则自动终止;年满45周岁的青年编委,聘期满后不再担任;
(二)辞职与不称职:青年编委因个人原因向编辑部提交辞职申请;在聘期内未履行青年编委职责,不再续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青年编委,解除聘任。
第二十六条 退出机制的执行与监督
(一)流程:编辑部在收到相关申请或知悉相关情况后,将启动退出程序,经过审核或核实后上报主办单位批准。
(二)监督与反馈:编辑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编委和青年编委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同时,鼓励编委和青年编委提供反馈和建议,不断完善退出机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安徽医学》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