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学》出版伦理规范
为了促进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论文出版过程中各方的行为,依据国内外出版伦理等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安徽医学》作者、审者、编者的伦理规范,即学术期刊出版工作中各主体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一、作者的伦理规范
(1)准确记录数据,客观分析讨论,尽量避免常识性错误、疏漏和夸大描述;
(2)保留原始数据,不得篡改或伪造实验数据,加工呈现的内容应确保原始记录、数据等的本意不发生改变;
(3)涉及动物实验和人的临床研究,须对动物来源、研究对象知情同意等准确描述,标注伦理批号,并提供审批证明;
(4)使用已发表文献中的观点、数据、方法、文字等均应引注并说明,明确界定原创成果和引用成果;
(5)署名的作者应是对论文研究工作有实质性贡献的人员,按贡献大小排序,并对论文内容承担责任,不可随意增减作者;
(6)学术争论是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客观、理性对待审稿意见,如确有异议可向编辑部申诉;
(7)严禁任何学术不端行为,不提供虚假基金项目,不得干扰评审,承诺所投稿件不涉密;
(8)出版全流程中,作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作者若在已发表的论文中发现错误,应及时告知编辑部进行更正。
二、审者的伦理规范
(1)尽力履行审稿职责,及时反馈评审意见,若因故不能按期审稿应尽快退审,或推荐他人评审,或告知编辑部可能延期的时间和原因;
(2)尽可能对稿件的选题、理论水平、写作质量、论证的合理性等给出公正的评价,尊重作者研究的积极性,避免贬低、人身攻击等言辞;
(3)遵守同行评议的保密原则,独立完成评审,对稿件内容及相关信息保密;
(4)主动判断与回避自己与稿件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如存在,应立即退审并向编辑部说明;
(5)严格履行学术道德规范,不违规使用作者的研究成果。
三、编者的伦理规范
(1)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履行审稿程序;
(2)及时、公正、客观地对所有来稿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稿件送外审;
(3)尊重同行评议结果和最终评审结论,合理地对稿件做出退修、录用或退稿的判断,退稿理由需充分;
(4)应选取与稿件研究方向接近但与作者不存在利益冲突的审稿人,不得干扰评审;
(5)保证来稿的保密处理,不得泄露审稿人信息,不向作者以外的其他人透漏稿件信息和审查情况;
(6)初审时发现与自己存在利益冲突的稿件,应主动回避,并将该稿件转交其他编辑处理,不得利用编辑权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7)防范出版全流程中的学术不端行为,并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警示;
(8)及时勘误,按规定撤稿,公开发布声明并联系相关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