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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学》护理、医学教育、卫生管理等论文投稿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6-12-21 点击数量:15071
《安徽医学》护理、医学教育、卫生管理等论文投稿基本要求
为优化稿源结构,提高稿件质量,自2017年1月1日起《安徽医学》对护理、医学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等论文投稿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类论文必须为市级及以上护理课题的研究成果,市级课题必须为科技局、卫计委立项科研课题,各高校及医院自立课题、三新项目等论文不予接收。
二、医学教育类论文必须为省级及以上教学课题的研究成果,教学课题必须为教育厅立项科研课题,各高校及医院自立教学课题的论文不予接收。
三、公共卫生服务(流行病、调查研究等)类论文必须为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服务课题的研究成果,市级课题必须为科技局、卫计委立项科研课题,各高校及医院自立课题、三新项目等论文不予接收。
四、卫生管理(卫生服务、医院管理、卫生经济、卫生法学等)类论文必须为市级及以上卫生管理课题的研究成果,市级课题必须为科技局、卫计委立项科研课题,各高校及医院自立课题、三新项目等论文不予接收。
五、请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稿件,改投他刊。
《安徽医学》编辑部
2016年12月20日